琴遁集 古琴八法名实辨 剔
佚名 网络剔
文字谱有“勾”无“剔”,“剔”则寄于“挑”内。《幽兰》极少单用“剔”法,因近弦用挑,远弦用打,中指多为套头指法而设。前文亦已说。
减字“剔”则出于“摘”。“摘”,《唐韵》:“音剔”,《琴用指法》中又作“擿”,“摘”、“擿”可通假。《正韵》:“擿音剔,挑也”。《说文》:“剔,解骨也”,即以刀挑去肉骨,亦挑也。于是“挑”、“剔”、“摘”意义本同,“剔”与“摘”其实音义皆同,减字法既增“剔”字属中指,则呼“摘”为“斋”以区别之。《琴苑要录。琴书》曰:“中指又管摘,以大指辅中指剔出为摘”,“名指又管剔”;《琴用指法》之“节拨剌”,有“中指……摘宫”之说,“杨祖云指法”等亦然,可见“剔”、“摘”二者,名实有互易者。
“陈拙指法”曰“凡剔当弱而出之”。大抵中指过长,剔之太重则易连过两弦而成双弹。若有此弊,《太古遗音。弹琴法》谓之“踢弦不避隔弦”。
《万峰阁指法秘笺》又云:“不可令指着弦而剔,使其遏住前声”,盖“剔”常作于“勾”后,相接以入出一弦,若以甲背抵弦而剔,则切断前音,且增客声。
《徽言秘旨》曰:“略曲树,平平推去,抵住前弦,不可将指斜勒,并向上掬起”。所谓“曲树”,即屈其中、末二节使垂直于地。“平推”则中节坚持不动,根节骤然张开,向前过弦,以免向上使声飘散。手熟者加以振臂推腕之力,则得声愈为坚厚。凡指法,各关节宜柔软而有劲,则力道充沛且有所缓冲,免于刚暴飘散之失。若能得此,即使以中节上剔,声亦堪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