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朗艾捷克历史与特色简介 民族乐器多朗艾捷克图片及演奏方法介绍
佚名 网络多朗艾捷克是维吾尔族弓拉弦鸣乐器。因流行于南疆多朗地区而得名。历史悠久,形制多样,音色柔和浑厚。常用于器乐合奏或为“十二木卡姆”、“麦昔莱普”等传统歌舞伴奏,是多朗地区民间乐队中的主要拉弦乐器。
中文名: 多朗艾捷克
类 属: 弓拉弦鸣乐器
民 族: 维吾尔族
地 区: 新疆南疆多朗地区
历史发展
历史悠久,这种形制独特别致的艾捷克,在汉文史籍中曾称作哈尔扎克。它起源于古代波斯(今伊朗北部的库尔德地区),后经“丝绸之路”东传我国,公元9世纪已在多郎地区流行。它不仅与藏族的根卡非常相像,也和乌兹别克斯坦、土克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吉查克琴十分相似,尤其与流行在伊朗、土耳其和克什米尔地区的卡曼贾琴更是相像。在维吾尔族民间,据说艾捷克是开门、关门或车轮轴转动时所发出的声音。它最初流行在南疆的和田、莎车和喀什一带,后来才逐渐流传到北疆和东疆各地。到了清代,艾捷克被列入宫廷里的回部乐(即维吾尔族音乐)中,并以哈尔扎克之名载入史册,成书于公元1746年的清《律吕正义·后编》(卷四十五)“回部乐技”中载有:“司胡琴一人,回名哈尔扎克”。最早在南疆曾流行一种外形和热瓦普相似的艾捷克,共鸣箱上有两个象牛角一样的木制琴耳,很可能是由弹弦乐器多朗热瓦普改为用弓拉奏,现已极为罕见。多朗艾捷克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发展,主奏弦从一弦增至两弦和三弦,最后又在传统的三弦多朗艾捷克的基础上,改革制成新型四弦艾捷克。
形制结构
组成
由共鸣箱、琴头、琴杆、弦轴、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共鸣箱呈半球形,多用沙枣木、核桃木等硬质木料制作而成,正面蒙以羊皮或驴皮为面,箱后端开有一个圆形出音孔。琴头、琴杆用一块木料制成,多使用核桃木、杏木、椰木或桑木制作,全长80厘米。琴头呈圆形宝塔状,弦槽后开,两侧置木制弦轴,张以主奏弦。琴杆呈圆形柱状体,中、上部两侧设有T形弦钮,张以钢丝共鸣弦。皮面中央置木制桥形琴马,琴箱下方设有金属制尾柱。琴弓用细竹或木制作弓杆,两端拴系马尾为弓毛。最古老的一弦多朗艾捷克,琴头右侧置弦轴,用一缕马尾作为主奏弦,琴杆中部两侧设有6个——10个T形弦钮,张以相应数量钢丝弦。古老的两弦多朗艾捷克(图右),琴头左右两侧各置一个弦轴,两条主奏弦多为马尾弦,也有采用肠衣弦或钢丝弦的,在琴杆中、上部两侧,设有10个T形弦钮,张10条钢丝共鸣弦。
发展
三弦多朗艾捷克,是20世纪20年代,由南疆维吾尔族民间乐器制作艺人在两弦艾捷克的基础上加弦改制而成的。张有三条主奏弦,使用马尾弦、肠衣弦或钢丝弦,也设有钢丝共鸣弦10条,现在全疆广为流行。
现存状况
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中国乐器博物馆里,珍藏着一件来自南疆的两弦多朗艾捷克。共鸣箱呈半球形,用核桃木旋制而成,琴箱长9.5厘米、最大处直径16.8厘米,箱前口蒙以牛皮为面,面径13.8厘米,箱底端开有一个圆形出音孔,孔径2厘米,在琴箱上方和左右两侧还开有四个出音小圆孔。琴头、琴杆用一整块核桃木制成,全长80厘米。琴头硕大,长18厘米,呈圆形宝塔状,弦槽后开,槽长7厘米、宽1.5厘米,两侧各置一个核桃木制弦轴,轴长11厘米,轴柄呈圆柱形,柄径3.6厘米,张两条肠衣主奏弦,琴弦由正面弦孔中穿出。琴杆为圆形柱状体,上端有圆盘形山口支弦,琴杆中部两侧设有10个木制T形弦钮(左右各5),张10条钢丝共鸣弦。皮面中央置有木制琴马,马长4.5厘米、宽0.5厘米、高3厘米,两条主奏弦由马峰经过,10条共鸣弦则由琴马两侧的10个小孔中通过,琴箱下方设有铁制带钩尾柱,柱长17厘米,琴弦下端都挂于铁钩之上。1959年,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学家简其华先生赴新疆调查采风,在南疆民间购得此琴并将其带回北京。已被载入《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
演奏方法
简介
演奏时,采取坐姿,将琴底尾柱立于左腿上,也可将琴箱夹于两腿之间,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沾松香在主奏弦外拉奏,其它琴弦起共鸣作用,以增大音量。琴杆杏木或核桃木制,上粗下细,全长80厘米。琴箱枣木制,呈半球形,面蒙羊皮或驴皮。最早张一缕马尾为主奏弦,定音c1。琴杆中部两侧设八条钢丝共鸣弦,定音g、c1、d1、e1、g1、a1、b1、d2,音域 c1—c3。有两个八度。三弦多朗艾捷克,主奏弦按四度关系定弦为:d1、g1、c2,十条钢丝共鸣弦定弦为:c、d、e、g、a、c1、d1、e1、g1、a1。音域d1—d3,有两个八度。音色柔和浑厚。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民间歌舞伴奏。多朗艾捷克是多朗地区民间乐队中的主要拉弦乐器,常和卡龙、多朗热瓦普和达卜等维吾尔族乐器一起合奏,也经常为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刀郎木卡姆”、“麦昔莱普”和民间歌舞“多朗赛乃姆”伴奏,是深受维吾尔族人民喜爱的乐器之一。
著名独奏曲
著名独奏曲有《乌夏克木卡姆第一达斯坦迈尔胡里》和《君哈扎》等。著名演奏家有阿布拉·阿木提和西尔艾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