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究竟指的是什么?
佚名 网络本文作者:辰谙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音乐的词汇,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流行音乐”之外,出现频率最高的,可能就是“古典音乐”一词了。但是,对于“古典音乐”一词的定义,在我们很多人的认知里可能却会存在着一些相左的看法。
有的人认为没有人唱的音乐就叫古典音乐,有的人认为古代的音乐就叫古典音乐,还有的人认为区别于流行音乐的音乐就是古典音乐……事实上,古典音乐的所指没那么简单,但也并没有那么的多元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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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古典音乐”
提到古典音乐,“古典主义音乐”便是一个不得不提的话题。我们熟知的古典音乐三巨头: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他们三人便是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无论你对古典音乐有没有特殊的爱好,相信至少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大家都是听过的。
古典主义音乐其实同时也是西方音乐史上的一个历史阶段的划分,指的是从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初这一时期于奥地利维也纳形成的音乐,其又可分为前古典主义音乐和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其中,以维也纳三杰: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取得的成就更为显著。
回到我们的话题:“古典音乐”一词的狭义所指,即是古典主义音乐。这一时期的音乐,以恢复希腊和罗马的古典艺术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匀称和协调,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的美。古典主义音乐的风格庄重而优雅,同时又洋溢着世俗生活的欢愉,预示了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音乐的诞生。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两百年后的二十世纪,当初兴起古典乐派的维也纳又诞生了三位杰出音乐家:勋伯格、贝尔格和威伯恩,其中后两位都是前者勋伯格的学生。为了区别于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维也纳三杰,他们师徒三人被称为“新维也纳乐派”或“第二维也纳乐派”。
此外,美籍俄裔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也在二十世纪创立了“新古典主义”音乐,试图反抗当时兴起的现代音乐的潮流。
虽然在或地点或名号上,新维也纳乐派、新古典主义的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有相似之处,但他们的音乐在严格意义的、狭义的古典音乐的定义上来说都不能算是古典音乐,而要归属到现代音乐的范畴。不过,也正是从他们打着的名号来看,以海、莫、贝三人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确实对后世的音乐发展有着极其深远而不可磨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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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古典音乐”
对于广义的古典音乐,其实有很多种解释,其中较为准确的还是“欧洲艺术音乐”,即大约从中世纪开始,于欧洲逐渐形成的一种专业音乐艺术创作。对于这种音乐,艺术性是其最本质和最重要的特征。
欧洲艺术音乐与其他的非欧洲艺术音乐、世俗流行音乐的主要区别在于记谱法,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便是五线谱了。在这种西方的传统记谱法中,作曲者在谱面上给乐曲规定了音调、速度、节奏和适于一段音乐的演奏方式。故而,这种音乐的即兴演奏发挥空间是很小的。这一点,是极大地不同于非欧洲艺术音乐和世俗流行音乐的。
这种广义的“古典音乐”一般来说有着系统性、经典性和严肃性三种特点。系统性即指这种音乐于欧洲音乐传统的发展中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创作而存在;经典性即指这种音乐的社会影响较大,作为经典而流传后世;严肃性即这种音乐创作不以娱乐性或商业性为创作动机或目的,而是为了探索新的作曲手法和实践某种音乐艺术理念。
所以说,即使是非古代人写作的音乐,只要具备以上三个特点,一般也可以归属到“古典音乐”的范畴。“古典”一词在这里并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现代音乐中有的音乐也可以被看作是古典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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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与中国
中国传统音乐是古典音乐吗?
在现如今音乐界的语境下不能算是。虽然“古典”一词本身并没有国家和民族性质,但“古典音乐”一词在目前全世界的文化认知里与中国传统音乐是没有关系的。
与“中国传统音乐”意义相近的词是“中国民族音乐”,非要和“古典”一词扯上关系的话也只能叫“中国古典音乐”。单独提“古典音乐”一词,即是指向西方音乐。
这一点,除了让世界格局重新洗牌,使得最高的文化话语权再次回到东亚之外,都是无法改变的,毕竟艺术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
当然,中国人也可以创作古典音乐,并且可以创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古典音乐。上世纪,随着西方音乐文化的进入,我国也涌现出了一批写作西方音乐的音乐家。很多如《故都素描》《黄河大合唱》《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之类的音乐作品兼具系统性、经典性和严肃性,都可以认为是优秀的中国化的古典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