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特劳斯(Johann Strauss )花(Bluette)(Viena New Year Concert)
佚名 网络他写了17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曲,在这些作品中,绝大部分都由于其低劣的歌剧脚本而宣告失败,或很快以半失败而烟消云散。1872年,施特劳斯做了轰动一时的美国之行。在1894年举行庆祝斯特劳斯从事艺术活动50周年庆祝会时,他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祝贺和授予他名誉会员称号的证书,这一切显示出这是一次真正胜利的盛会。1899年6月3日,他在短时期卧病以后在维也纳去世。
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他的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F.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