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我与板胡互相选择了彼此
佚名 网络李恒简历:板胡演奏家、教育家、民族器乐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民乐系拉弦教研室主任。1959年、1966年分别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附中、民乐系。1968年分配到中国音乐学院任教。1973年,成为由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合并组成的“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教师。1980年中国音乐学院复建,自愿选择留在中央音乐学院,成为该院首位专职板胡教师。曾出版《板胡基本功训练》《板胡演奏基础教程》《板胡演奏教程》《板胡教学法》《板胡演奏艺术》等教材、理论书籍,发行《李恒板胡独奏专辑》《李恒板胡作品专辑》等音像制品。创作《秦川行》《易水行》《叙事曲》《沂蒙颂主题随想曲》《远望》《秋夕》《往事》《胡笳十八拍主题随想曲》《剑魂》等板胡、民族管弦乐作品。
我于1942年出生在河北省定兴县。小时候我们村里有个评剧团,每到秋收闲暇时,团员们就聚在一起排演评戏。我很羡慕剧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板胡乐师。为满足我的评剧梦,心灵手巧的父亲用在农村大集上买的椰子壳,为我做了人生第一把板胡。那时我才上小学二年级,经常因为晚上跟着大人们一起排戏,第二天白天上课打瞌睡,而受到老师的批评和警告。后来我考入容城县中学并加入校业余文艺活动小组,才终于能正大光明地与同学们一起排演评戏。我的生长环境促成了我和板胡的相遇,而从相遇到相识、相知,再到相互滋养、彼此成就,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959年,河北容城中学毕业时与同学们的合影,第四排左五为李恒
一波三折,终成“央音”
首位板胡专业教师
从一名少不更事的中学生,到成为中央音乐学院首位板胡专业教师,可谓一波三折。冥冥之中感觉有一双命运之手,让我和板胡互相选择了彼此,也让我最终与“央音”结缘。
1959年,我无意间在中学校园的报栏里看到中央音乐学院的招生消息。当时一门心思想考专业艺术院校的我,拿着借来的5块钱兴奋地赶往北京。结果到了中央音乐学院,却得到考试已结束的“噩耗”,一腔热情被无情浇灭。在“央音”专为考生安排的铺满稻草且空荡荡的大殿里住了一宿后,第二天一早我便匆匆坐火车返回学校。那是一个沮丧的难眠之夜。之后不久,我又从学校报栏里看到刚成立不久的天津音乐学院(当时还叫河北音乐学院,我入学后改称现名)在保定招生,这一次我抓住了机会。
1958年中央音乐学院从天津搬迁北京后,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有关领导鉴于实际需要,拟建立一所新的音乐学院(即现天津音乐学院)。为支援该院尽快建成,中央音乐学院不仅为其提供了原校址,还将一批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留津,并由副院长缪天瑞教授担任这所新建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因此“天津院”在教学体制、学风校风等方面,都与“央音”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
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中央音乐学院原校址上创建的天津音乐学院
初建时期的天津音乐学院尚无板胡专业教师,但招考老师认为我的音乐基础不错,人也比较灵,按照“先上马后加鞭”的时兴作法,还是将我录取,使我有幸成为附中首位板胡专业学生。入学的头两年,因主科学习难以进行,我便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作曲理论专业的有关课程,这为我后来从事民乐创作打下了良好基础。附中三年级时,大学部板胡专业学生王玉芳被学校派到北京,跟著名板胡演奏家刘明源上课,并与来天津演出交流的张长城等板胡名家学习。我便由他“边学边教”,直至1966年本科毕业。除此之外,我还跟随天津歌舞团程今老师上过几次课。从天津音乐学院毕业后,因历史原因我并未直接就业,直到1968年9月才被分配到中国音乐学院。那是一个动荡年代,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1973年“中央”“中国”两所音乐学院合并组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我在该院教授板胡。1977年底,“五七艺大”被撤销,中央音乐学院恢复名称和建制。1980年,中国音乐学院也要复建。在这次分院中,赵沨院长坚持“中西并举,兼收并蓄”的办学主张,经向上级部门据理力争,最终将民乐系保留下来。当时我们来自“中国院”的教职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去留,我因认同赵院长的办学主张,遂选择留在“中央院”,成为民乐系首任板胡教师,并创建了板胡专业。而这距离我当年考学时与中央音乐学院的“失之交臂”,已有21年之久。
1962年李恒在天津音乐学院琴房门口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