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和儒家琴论
佚名 网络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技艺精湛的琴家。他曾向春秋时期鲁国的乐官师襄子学习弹琴,在学习中反复揣摩、精益求精,不满足于一般的弹琴技巧的掌握,而是致力于探讨乐曲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并深入挖掘曲作者的志向和情趣。他那由“得其曲”(熟悉曲调)、“得其数”(反复练习)到“得其意”(领会乐曲内容)、“得其人”(创造音乐形象),再到“得其类”(精通音乐)的学习音乐的过程启发着后世琴人。传说孔子所编《诗经》305篇,他能皆“弦歌之”,可见《诗经》可以被看作一部琴歌总集。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传统的琴论以及古琴艺术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可以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来考察。
孔子以“仁”为核心的理想人格,对文人用以修身养性的传统琴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赋予琴乐以独特的文化底蕴。他提倡的“兼济天下”的品格,浸润了无数中国古代琴家的心灵,化为一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感。中国古代多数琴人在失意潦倒、隐居山间之际依然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忧世忧民,并将这种爱国之情化为一首首动人心弦的琴曲,如《屈原问渡》、《骚首问天》、《离骚》等作品。历史上出现过许多爱国琴家,如南宋末年琴家汪元量,既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又以善琴而供奉于内廷。据记载,汪元量曾两次携琴去狱中探望抗金将领文天祥,他先后为文天祥弹奏了琴曲《胡笳十八拍》和《拘幽十操》。在国难当头之时,汪元量表现出一位文人和琴家的高风亮节。
孔子评价艺术作品的标准——“尽善尽美”,涉及到音乐美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即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问题。在内容方面,孔子重视音乐作品的思想感情,要求作品的表达内容要合乎于“礼”,“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他评价《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而评价《武》乐,尽美矣,未尽善也,是以作品内在的思想为标准。在形式方面,要求音乐的外在表现形式要中正平和,他评价《诗经》中的《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以此赞美《关雎》的音乐表现得恰到好处。“中庸”是孔子哲学思想的核心,中即中正平和,庸即常度。儒家学者重视的不是“乐”带给人的审美快感,而是其教化作用。
不过,孔子的这种“中庸”,也成为历代许多琴家遵奉的信条,因此琴乐中很难见到大喜大悲之情的宣泄,很多作品在感情抒发上力求不偏不倚,适中持正。孔子有着“好古”、“崇古”之情结。后世儒家崇雅贬俗,反对新声。不少琴家将前代古曲奉为圭臬,而将新创作的琴曲拒之门外。甚至排斥情感的自由抒发、排斥繁声促节的音调、排斥人的欲望的表现、排斥琴曲的变革等。以致琴人在创作或编纂新曲时不得不采用“托古”的方式,以期抬高作品的价值,造成曲名、作者和曲情上的混乱,削弱了琴家的创新意识,限制了古琴艺术发展。这些,不能不说与孔子的琴学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