唢呐演奏指法入门教学
佚名 网络唢呐指法对旋律的连贯流畅、乐曲情感的表达都有著直接的关系。手指运用得当,舌、指容易配合协调,反之,则必然会影响到要求的速度,演奏的效果,以及技巧的充分发挥。因此,指法在琐呐演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可忽视之。
目前对唢呐指法的理解还不太一致,我认为,指法除了指以几孔作叫“do”(或筒音作什么音)——以确定乐曲的调子以外,远包含著指法的变化运用之内容。
在定指法和定调问题上,各地之间也不大一样(以下都以第三孔作“do”,筒音作“sao”的D调唢呐为例)。有习惯用D调筒音作sao的指法,有习惯用C调筒音作re的指法,还有习惯用C调筒音作la和A调筒音作do的指法等。实践上,民间乐曲,由于受地方风格的影响和要求,先采用适合自己的指法后定调这也是正常的,这些乐曲往往是把指法放在重要的位置,调子从属。但在合奏、伴奏中那就不同了(一般是根据调子确定指法,也可以为了指法的方便,换用唢呐),所以,并非是所有乐曲一样对待,根据具体情况,可换唢呐不换指法,或是变指法不换唢呐。手指按孔的最基本方法,从音阶自低至高的顺次来看,当然开始先用sao的指法为好,如果用re的指法,音阶中的第一个音do,就必然会出现翻高的吹法,(本来的l23却变成i23)这样一来,显然增加了控制音准的难度。因此,在教学中,应先用sao的指法,这种指法既符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又对音准掌握带来方便,更体现了发音由低至高先易后难的教学要求。另外,有些人把第三孔作do的D调唢呐说成是G调,把E调说成是
A调(也就是把第三孔的do视作sao),这是一种把正调当成了反调的说法。我认为,以第三孔作do来确定调子较为合适,目前笛子也乡采用这种指法定调。
唢呐的指法和定调,通常是以全按(即筒音)作什么音的指法来称呼。如全按作sao和全按作re,就称为sao和re的指法。全按作什么音和第三孔作什音是一回事,只是说法不同。如全按作suo就等于第三孔作do。不管用什么指法,高八度和低八度的指法相同,筒音和第一孔音的中音,一般多用上把位(第七、八音孔),但有时由于乐曲的要求和指法的方便,也可用下把位(筒音和第一音孔)。下把位在音准控制上称有难度,所以,初学者一般先用上把位。手指在运用中,不管发哪一个音,一般至少有三个以上的手指(分配在左右手上下把位)附著于杆壁,使唢呐保持一定的平衡稳定状态,以利于手指的灵活运用。实际这就是保留指的运用(叉口指法运用)。
保留指的运用,从下把位开始,一般多是打开第一、二、三、四音孔时,第一音孔手指为保留指,如果再打开第五、六、七、八音孔时,第五音孔又成了保留指。当按下第八音孔时,—第五音孔手指又要打开。按下第四音孔时,第一音孔手指也要打开。当第四音孔快速打指花时,第一音孔手指也可抬起,如果需要第四音孔手指在本音孔上(不脱离杆壁)上下滑动产生特殊的指花技巧时,不但第一孔手指要打开,连同右手拇指也要暂时离开杆壁。但第八音孔手指打指花时,第五音孔手指仍然可以保留不动。一般打开第六音孔时,第五音孔为保留指。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不用保留指可以控制音准,当然也可以随同打开,这样可以使手指的活动更灵便,然而奏五声音阶的快速旋律时,为了运指的方便,又可以保留第五孔手指。如第八音孔手指同第四音孔手指一样,要产生特殊的指花技巧时,那第五音孔手指也同样必须打开。另外,筒音指法,也是一种典型的保留指运用方法。以上是按sao的指法讲保留指,如换了指法;由于音阶音程发生了变化,所以保留指也随之发生变化。如sao的指法,奏fa时,第五音孔为保留指;la指法奏fa时,第四音孔变成了保留指等。仅通过以上叙述足可以看出,正确地运用保留指,确实有助于手指的灵活运用,技巧的充分发挥,音高的准确控制和乐曲的情感表现。为使大家了解唢呐指法及其运用,指法的确定和选择,一般是根据乐曲的音域和风格要求,通常是以乐曲的最低音来确定指法,特殊情况亦可采用低于最低音的音或符合地方风格的要求来确定使用的指法。如《战斗进行曲》,其音域为从小字一组的a到小字二组的b,据其调式调性,确定为sao的指法;河北民歌“茉莉花”,最低音是do,本应采用do的指法,为了适应地方风格的要求,可采用sao的指法,当然也要考虑到它的音域。指法的运用与控制半音音准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半开半按的指法(实际占开少按多)控制半音,往往多用在稍快和快速的乐曲中;而用唇、气配合控制的半音,往往多在稍慢和慢速乐曲中。以上讲的多是变化半音的控制方法,自然半音,一般多用唇、气配合控制(包括低控制和高控制〕,也有通过保留指解决的,也有通过半保留指解决的,如sao的指法奏fa时,mi音孔为保留指,奏si时,也可半开do音孔(半保留指)。在升半音(高控制)时,还可采用以唇为主气为辅的控制方法;降半音(低控制)时,又可采用以气为主唇为辅的控制方法。当然,这种控制方法并非一概而论,在伴奏和合奏中,一般指控(半开半按,全开全按)多见。